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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了穿(微微H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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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线触及的瞬间,俞琬就被烫到似的慌忙躲开,脸轰地一下红了,红得快冒烟,丁点儿也不敢往下看。

克莱恩低头瞥了眼,大剌剌承认。“忘了穿。”

那表情无辜极了,

眉梢微微扬起,眼尾自然下垂,那神情和“我忘了带钥匙”别无二致,仿佛洗完澡不穿衣服上床,本就是和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样天经地义的事。

这栋房子里的暖气烧得够热,壁炉里的火也够旺,穿衣服会出汗,出汗就得洗澡,洗澡自然要脱衣服,脱了衣服又何必再穿?

这个循环逻辑在他脑海中刚转了半圈就戛然而止,因为结论从一开始就昭然若揭:不穿,比较舒服。

“你…你什么时候脱的?”她声音颤巍巍的。

她垂着头,下巴都快点到脖颈,视线不知该落到哪里去,明明她记着他出浴室时,还是披着浴袍的。

怎么一晃眼就…

“刚才”

就在她钻被窝,把自己裹成小茧瑟瑟发抖的时候,克莱恩在她看不见的地方,从容不迫地把自己脱了个精光。

这画面一旦在脑子里成型,女孩耳尖更红了,方才哭过的眼睛还泛着红晕,鼻尖也红彤彤的,整个人活像在玫瑰花丛里打过滚的兔子。

落在克莱恩眼里,只让那压抑许久的欲望,又腾地蹿高了几分。

说话间,克莱恩的一双大手已然扶住她瘦弱的肩头,薄唇贴在她的耳尖,重重一吮,那是她敏感的地方,平时连梳头都不太敢碰。

几乎同时,她身体触电似的猛然颤了颤,从头皮到脚趾都泛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麻。

“赫尔曼…”那声音软得快拧出水来,一出口自己都被那声音吓了一跳

克莱恩却没有停,嘴唇从她的耳尖滑下来,滑至脖颈处,故技重施,牙齿再轻轻一咬,那热热痒痒的触感里夹了一点疼。

“嗯啊….”

她的呼吸碎成了片,虚攥着他手臂的指尖不自觉收紧,指甲立刻刮出几道新鲜血痕来。

疼痛刺激欲望,克莱恩的眼睛黯了一个度,那蓝色暗涌里有什么在翻腾,如同关在地窖里的野兽在幽暗中睁开了眼睛。

他低头攫住她饱满的唇。

天旋地转间,那具精壮的身躯覆压上来。

被困锁整夜的野兽终于冲破牢笼。

他沿着她纤细的颈线一路啃噬,留下蜿蜒的绯色痕迹。她的手腕被擒住,十指相扣陷进枕头里,宛如两株树木的根系在泥土深处纠缠。

壁炉的火光将交迭的身影拉长又揉碎,周而复始。

他的额头抵着她的,彼此的喘息交缠成同一首潮湿的乐章。

女孩的呜咽碎成了更小片,有的坠落在他的肩胛,有的湮没在羽绒被间,更多的被他以唇封缄,吞咽入腹。

最后的痉挛同时席卷他们时,她终于哭出声来。任凭那团烈火从结合处蔓延至血脉,焚烧每一寸肌肤,将恐惧、惶惑、联通矜持统统化为灰烬。

她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,是为疼痛,为饱胀,为满溢到无处安放的情潮,抑或仅仅因为这烈焰太过炽热,灼得她只能借泪水降温。

外面雪还在下,老橡树上的莹白已经积了厚厚一层,玻璃上凝结的水雾将冬夜的寂静隔绝在外,而室内的余烬仍在暗燃。

这簇火苗或许,会悄悄烧到天明。

————

火车从柏林安哈尔特火车站出发时,天还没亮。沃尔夫坐在二等车厢的靠窗位置,把大衣迭好放在膝盖上,公文包搁在脚边。

车厢里很挤,有穿军装的,有穿西装的,还有更多拖家带口逃难的,女人裹着头巾,男人拎着皮箱,孩子怯怯缩在大人怀里。

窗外的柏林在晨雾里慢慢往后退,残垣断壁,光秃秃的树,一切都蒙着层灰。

柏林就是这个颜色,他从调来的第一天就发现了,他不知自己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个,也许是因为要去日内瓦了,听说那里有很多蓝天。

听说那边的人不聊战争,他们聊物价,聊滑雪,聊哪家巧克力店新出了一款松露。战争于他们来说,不过是收音机里的事,随手一关就没了。

他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,低头翻开那份档案,勒克莱尔,线人丁香的真名,这是他托巴黎的老关系从维希政府留下的档案堆里翻出来的。

那人收了叁条美国香烟,骆驼牌,在巴黎黑市上值不少钱,把牛皮纸信封推过来时说:“这人不一定还活着。”

不一定也得去。

因为不去,他就不知道哪里可以去。日内瓦是最后一把钥匙,如果这把钥匙打不开门…

他强迫自己停止这个危险的念头。

沃尔夫是被一阵孩子的哭声吵醒的,他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睡过去的,也许是过了瑙姆堡之后。

天亮了,窗外的田野从灰白变成了灰绿,越往南,雪越少,绿色越多。

到了巴塞尔,瑞士边防警察上车查证件。沃尔夫平静地递出盖世太保的证件,对方只是例行公事地扫了一眼便归还给他,什么都没说。

这就是永久中立国的处世之道——不站队,不惹事。瑞士人很聪明,只管收着交战双方的黄金,只管卖着百达翡丽,等战争结束,对谁都可以说“我们迫于无奈”。

巴塞尔车站的面包店橱窗里,巧克力可颂摆成诱人的螺旋。在柏林,这样的奢侈品需要天没亮就去排队,而且往往空手而归。

他不喜欢吃甜食,但他看着那些面包,忽然就觉得有点饿。

过了巴塞尔后风景变了。山,全是墨绿色的山,山顶还有雪,忽然间他想起上一次来瑞士是什么时候。

十年前来度蜜月。他和妻子在卢塞恩住了一星期。她喜欢坐船游湖,他喜欢在岸上抽烟。六个月后他们离婚了,他完全理解她。

干这行的人,一年有叁百天不着家,换谁都受不了。戒指被留在梳妆台上,他把它锁进抽屉里、现在不知道还在不在。

他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,低头望着自己的手,十指空空。

日内瓦比柏林暖和。风从湖上吹过来,裹着远处雪山的气息。

沃尔夫站在洛桑大街14号门前,仰望着这栋奥斯曼风格的米黄色公寓楼。

这里的房子长得都差不多。十九世纪末的欧洲资产阶级,用一种相同的审美把自己锁进了相同的盒子里。

此刻站在这,他想的却是这不是他该来的地方,自己不属于这里。

街上没有人喊“快进地下室”,没有防空警报,没有孩子的哭声从炸塌的楼板下传出来,一切都不真实得像幻觉。

他抬手按响门铃,没人应,直到第叁次,门后终于传来了脚步声。

时间在这里过得很慢,日内瓦的时间仿佛被拆解成钟表零件,这里的居民慢条斯理地组装着每一分钟,从不着急。

门开了一条缝,露出一张布满皱纹的脸。

老太太灰白头发盘在脑后,老花镜滑到鼻尖,身后站着一个驼背老头,双手背在身后,眯眼打量他,像在看一份来路不明的可疑邮件。

沃尔夫的法语是临时练的,带着柏林口音里把“r”从嗓子眼里往外吐的恶习。“勒……勒克莱尔先生?”

老太太默默看着他,那老头从她肩膀后面探出头来,目光从他脸上扫到脚上,又从脚上扫回脸上。

仿佛眼前人是个走错了片场的演员。

沃尔夫穿着毛呢大衣,皮鞋擦得很亮,在柏林,他每天早晨都会蹲在门口刷鞋油。鞋子亮,人就不会垮。

可此刻站在这个门槛前,他忽然意识到鞋子再亮也没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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